周口市人民政府发布《周口市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实施方案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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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文如下:
一、出台背景
为贯彻落实《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“十四五”节能减排综合工作方案的通知》(豫政〔2022〕29号),深入推进节能减排,建立健全绿色低碳循环发展经济体系,实现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,助力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,结合我市实际,制定本实施方案。
二、主要目标
到2025年,全市能源消费总量合理增长,能源消费强度与省定“十四五”目标统筹衔接;化学需氧量、氨氮、氮氧化物、挥发性有机物重点工程减排量分别达到2.3138万吨、0.0758万吨、0.8045万吨、0.2752万吨。
三、主要内容
1.实施重点行业绿色升级工程:到2025年,创建绿色工厂、绿色工业园区、绿色供应链管理企业、绿色设计产品3—5个,钢铁、焦化、造纸等重点行业产能和数据中心达到能效标杆水平的比例超过30%。“十四五”时期,规模以上工业单位增加值能耗下降18%,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下降10%。
2.实施园区节能环保提升工程。以省级开发区为重点实施园区循环化改造,推动公共设施共建共享、能源梯级利用、资源循环利用和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等。
3.实施交通物流节能减排工程。2025年,重点行业大宗货物清洁运输比例达到75%以上。除应急保障车辆外,全市公交车、巡游出租车基本实现新能源化。新建码头、船舶同步建设岸电设施和受电设施比例达到100%。
4.实施城镇绿色节能改造工程。到2025年,全市绿色建筑占城镇新建建筑的比例达到100%,全市新增海绵城市达标面积60平方公里以上,城市可渗透地面面积比例不低于40%。到2024年底完成城镇既有建筑节能改造486万平方米。
5.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。到2025年,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到45%,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3%以上,主要农作物农药、化肥利用率均达到43%,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83%,绿色防控、统防统治覆盖率分别达到55%、45%,大型规模化养殖场氨排放总量削减5%。
6.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。开展公共机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,推动公共机构屋顶光伏等新能源开发利用,不断促进公共机构能效提升。到2025年,创建5家节约型公共机构示范单位。
7.实施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工程。加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,推动企业和城镇居民利用工业余热、电厂余热、清洁能源供热供汽,减少煤炭消耗。
8.实施重点区域污染物减排工程。实施水环境治理、水生态修复和生态缓冲带建设等工程,开展深度节水控水行动。
9.实施环境基础设施水平提升工程。到2025年,中心城区、项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力争达到70%以上或在2020年基础上增加5个百分点,污泥无害化处置率分别达到98%、95%;中心城区、县城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98%以上;再生水利用率力争达到25%以上;城镇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达到6900吨/日左右,城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力占比95%左右。
10.实施挥发性有机物行业企业综合治理工程。强化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物污染治理,全面摸排分类整治挥发性有机物治理设施废气旁路,实施含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全方位、全链条、全环节密闭管理。